记者从昨日上午市教育局召开的2019年全市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,2018年我市共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人数829人,新增贷款人数265人,贷款金额580.53万元。我市还在往年资助政策的基础上,从今年春季开始,新增加“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”资助项目,给予每学年每个贫困学生750元资助金。
2018年,我市累计发放国家各类资助金1099万元,资助学生(包括幼儿)12301人;减免普高、中职学费合计2923.76万元。我市199名新大学生每人获得3000元政府一次性资助,总计59.7万元,25名城乡特困家庭品学兼优学生获得每人500元的辽宁省华育助学金;市教育局联合有关单位、银行和爱心企业先后资助46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新大学生,共计29万元。今年春季学期,建档立卡家庭贫困人数总计1232人,全部享受各学段资助政策。
市教育局将精准确定资助对象、资助内容和资助标准,将建档立卡、低保、特困救助供养、残疾等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,确保“一个都不能少”。